根據《財政部 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以下簡稱“通知”)、《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財辦會〔2020〕21號)(以下簡稱“《操作指引》”)相關規定,現對我行銀行詢證函業務服務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業務范圍
銀行詢證函業務是指會計師事務所在執行審計過程中,在獲取被審計單位授權后,以被審計單位名義向我行發送詢證函,我行查詢、核對相關信息并直接提供回函的業務。我行集中受理紙質函證和電子函證,函證范圍及要求應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的相關規定。
二、紙質函證受理及回函方式
1.我行接受會計師事務所郵寄和經授權的注冊會計師跟函兩種函證方式,不受理被審計單位直接提交的銀行詢證函。
2.跟函所需資料:會計師事務所經辦人員身份證、經會計師事務所加蓋公章的介紹信和本人工作證。
3.“銀行詢證函”格式應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相關規定,對確定無需函證的項目,請將該項目或欄位用斜線劃掉,不應留白。對于銀行詢證函第14項“其他”項填寫“無”的,我行視同該項不詢證。
4.一份銀行詢證函只可填寫一個函證基準日,我行不受理并列填寫多個函證基準日的銀行詢證函。如需函證多個函證基準日,請分開填寫不同函證基準日的銀行詢證函。
5.被審計單位應為我行單位客戶,銀行詢證函請加蓋被審計單位預留簽章及騎縫章,并將被審計單位預留銀行簽章處加蓋的簽章用作騎縫章。
6.回函用章:紙質函證回函均為集中受理機構業務公章。
三、電子函證受理及回函方式
1.受理格式:我行支持受理的電子函證格式為會所主填(格式一)、銀行主填(格式二)、驗資(格式三)。
2.受理方式:我行接受會計師事務所通過中國銀行業協會(BPBC電子函證平臺)發送的電子詢證函。
3.會計師事務所發起函證申請:會計師事務所通過數字函證平臺向我行發出詢證函申請。
4.被審計單位授權:開通證書版企業網銀的單位,可通過企業網銀“代理業務--詢證函”完成授權確認;未開通網銀的企業可至柜面線下授權。
5.回函:我行將回函報告傳至函證平臺,會計師事務所登錄數字函證平臺下載電子回函報告。
6.回函用章:統一加蓋總行的“業務專用章”(電子章)。
我行將根據《通知》“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自收到符合規定的詢證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要求將回函直接回復會計師事務所”要求回函。
五、集中受理機構
我行指定特定機構負責集中受理紙質銀行詢證函及總行統一受理數字函證平臺的詢證函。為防止銀行函證寄件及回函風險,會計師事務所請將紙質函證寄送至被詢證單位開戶網點的上級機構,寄件信息詳見附件。
六、收費標準
1. 我行紙質詢證函業務手續費根據《紹興銀行服務價目表》的收費標準為200元/份,我行已貫徹落實對小微企業的優惠支持政策,對小微企業免收函證費用。服務價格發生變化時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收費標準為準。
2.通過數字函證平臺來函的詢證函,我行暫不收取回函手續費,后續收費時將及時進行公布。
七、投訴與建議
如遇函證業務收費或其他服務問題,請致電我行客服電話:0575-96528。
紹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