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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押匯
在信用證或托收結算方式下,出口商將全套出口單據提交我行,由我行買入單據并按票面金額扣除從押匯日到預計收匯日的利息及有關手續費用,將凈額預先付給出口商的一種融資方式。
辦理流程:
1、企業提交相應資料后,我行進行業務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落實授信項下擔保措施,并簽訂出口貿易融資合同。
2、我行查詢企業名錄和分類狀況,按照分類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融資放款。
3、信用證項下收匯后應及時歸還融資款。
溫馨提示:
融資額度:原則上不超過所提交單據金額的90%。
融資期限:即期信用證項下根據寄單索匯時間確定;遠期信用證項下一般為遠期天數加上寄單索匯時間;跟單托收項下根據預計貨物到港及買方預計付款時間確定,最長不超過360天。
